2021-10-01
一、认定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10月14日—10月20日
资格审核:10月18日—10月22日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14日
考试地点:南京市
二、认定内容及方式
等级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题型 | 题量(个) | 答题方式 |
四、三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判断题 | 100 | 题卡作答 |
理论知识 | |||||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专业能力 | 计算、案例设计、案例分析 | 5 | 纸笔作答 |
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为闭卷考试(可使用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采用百分制。
理论和专业能力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一年(自考试日期起算),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认定。
三、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
1、公共营养师中级(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者。
2)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者。
2、公共营养师高级(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四、教材、考试大纲及相关说明
1、参考教材
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 2012
《公共营养师》(基础知识)(第2版)
《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第2版)
《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第2版)
2、考试大纲与考试范围:以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公共营养师鉴定指南》为依据。
3、特别说明:
1)考试中如涉及到膳食指南、膳食平衡宝塔,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为准。
2)考试中所有涉及到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均以《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版)为准。
3)考试如涉及到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以现行有效的法规为准。
五、成绩查询和成绩复查
考试结束45个工作日后可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有关成绩发布和成绩复查事项将另行通知。
六、证书查询
考试结束3个月后,考生可通以下网站查询证书信息:
1.江苏省营养学会
2.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
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45054/
3.国家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纸质证书发放另行通知。
七、相关说明
1、本次考试为江苏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首次考试,考点设置在南京。考试结束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尽快启动第二批考试筹备,并有序推动在各地市设立考点。为便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建议考生原则上应当在常住地参加考试,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2、江苏各地市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发放条件,发放流程不尽相同。关于职业培训培训补贴政策请向本人社保所在地12333咨询,以官方解释为准。不要轻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各培训机构应当本着诚信的原则向学员客观介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政策,避免误导。